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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张天华) 继“大气十条”、“水十条”之后,国务院又于5月31日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对于污染土地是“修”还是“养”?中国网《中国访谈》邀请环保部专家董战峰先生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对于污染性土地的“修”“养”问题,学术上存在很大争议,董战峰认为,要进行全面的分析考量,并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于污染性土地来讲,如果在一定投入水平保障下可以修复好、得到收益,那么修复就是有价值的。“当然这里还有投入的分工问题。我个人的建议就是如果可以市场化的,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政策,鼓励一些市场的投入进入到里面来。” 董战峰建议,还可以出台一些标准和激励政策,能够激励一些相关的力量、企业、社会资本进入到修复工作里来。
如果修复的难度很大,就要去客观考虑。“可以暂时搁置,放在那里,不去修复,因为往往修复的投入是非常大的。比如说重金属污染的问题。”但是董战峰认为,从长远来看,特别是对处于敏感区的地区,水源或者住宅、耕地等等,还是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要有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全上,要考虑阶段的构成、财力的水平等等。但是长远的还是希望能通过市场机制的创新来做,希望政府和市场两方面发力。”
关于“养”的问题,董战峰认为,不同的情况要有不同的考虑。他举例,“土十条”在这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譬如优先保护耕地,对这些耕地在农药、化肥甚至有些作物方面,提出明确的限制性的要求,加强对这些土地的保护,防止带来后续污染;建设用地,重点保护区的建设用地也是类似,在地块开发的时候也要防止污染,一定要保持在环境健康水平的范围内。“未开发或者现在可以使用的土地,一定要根据土地现在的水平、一些用途的分工,做好管护或者不同的要求。”董战峰认为,要从这方面考虑“养”的问题,不能不开发或者都限制开发,一定要差别对待,好的争取维护好,差的要逐步去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