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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张天华) 继“大气十条”、“水十条”之后,国务院又于5月31日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我们对土壤污染的“家底”掌握到什么样的程度?还需做出哪些工作?中国网《中国访谈》邀请环保部专家董战峰先生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条就明确指出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我国对土壤污染的“家底”具体掌握到什么样的程度?董战峰先生做出了具体分析。
董战峰介绍,对土壤污染状况的摸底工作之前是开展过的。“每个部门做的工作跟每个部委的事权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并不是对污染物总体进行全面的了解。”他举例,“国土调查主要集中在主要污染因子的水平,主要是从国土资源规划利用角度来做的。农业部开展的调查主要是农产品的污染水平。最近的一个工作是2005年—2013年国土部和环保部开展的全国污染调查,成效显著,对全国调查的范围达到了630万平方公里。对整个农地、工业用地的不同污染类型也都有监测布点考虑。”
但整个工作跟今后的土壤环境保护要求还是存在很大差距。董战峰指出,“土十条”要求根据土地的不同污染类型分类施策,分类管控。“之前很多调查摸底工作对经济化的管理,包括很多政策落地、标准的实施仍然不够的。所以,下一阶段可能还要进一步开展土地的污染防治水平的详查。这是在‘土十条’里明确提出来的一项非常基础、非常重要的任务要求。”
董战峰表示,要开展详查工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 土壤污染的监测布点。首先是监测点位的合理性,必须达到精度要求,这样才能有利于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土壤污染的水平。这里包括不同类型的农业用地、林地、草地,还有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监测布点。通过布点,建全国性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不仅有利于进行摸底,而且持续工作,能对整个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有一个动态持续的跟踪,有利于今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
二、部门之间要大力配合。“之前由于部门需求导向考虑,很多调查工作基本都是部门性的,后面可能还需要统筹考虑、系统整合,有关部门一起努力,共同开展土壤环境保护详查工作。把底摸好,运用协调统筹机制,分头落实责任分工,共同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董战峰表示。
三、有效地把采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让社会各界知晓。董战峰举例,可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平台、数据网络。“将系统调查的数据,重点土壤污染的风险源信息,包括一些科研的、基于科学认知的信息,都能系统地整合到我们这个数据平台里面去,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不只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有企业界、NGO、老百姓都能有效方便的获取信息,共同参与到土壤保护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