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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态保护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意见》强调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的红线。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表示,生态保护红线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环境质量的底线、资源利用的上限和生态功能的基线。
庄国泰说,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首先要保证生态红线能落地,“越细越好,能到乡镇更好,落到1∶50000的图上最好”;其次要制定负面清单。在红线划定的区域里要严格管控,不同的功能区里对限定对象、限定要求不同;同时要明确责任,建立有效的管控平台,奖惩分明。
财政部门设定了生态补偿机制,每年给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的补偿高达几百亿,“不能这边拿国家补偿,那边大肆开发造成生态破坏。如果补偿到位,而保护没有到位,则要追究责任。”“这五个环节相当重要,最终达到的效果是红线划定区域性质不改变,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面积不减小,功能不下降,这是我们希望达到的目标。”庄国泰说。
“十三五”再治理1000万公顷沙化土地
《意见》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谈及目前中国土地沙化状况,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副司长张艳红列举了数据,中国总的沙化土地173万平方公里,可治理的沙化土地有53万平方公里。“十一五”期间沙化土地已治理1400多万公顷,“十二五”期间预计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十三五”还要再治理1000万公顷。
张艳红指出,对于防沙治沙,国家林业局开展了三北防护林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从2013年起,还在过度放牧、过度开垦以及没有资金或能力开展沙尘治理的区域,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措施。下一步将通过试点,扩大封禁保护的范围。以上多项措施将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力度执行,提高防风固沙、治理沙漠的能力。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在将“绿色”作为主色调的《意见》中,有关制度体系建设的部分也是其一大亮点。《意见》指出要“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求“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等十条要求。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指出,《意见》强调通过制度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把建立健全重大制度作为突破口,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有助于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是,如何改革现有体制,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还要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建立良性的协调机制。”王毅说,除了管理体制,还要“于法有据”。一方面,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这些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考虑对已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制定新的法律,使生态文明建设能够在法制化的框架下顺利开展。(文/张春侠,《中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