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入市”后委托人每季度都能看到投资结果

发布时间: 2015-09-08 16:30:31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方青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养老金 保险 投资 基金 市场化 社会保障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宣布我国养老基金将正式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筹备组组长冯丽英就《办法》的颁布将会给关系民生的养老带来的变化和如何确保投资安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冯丽英针对养老保险基金投入市场运营之后获益的方式和多长时间能够看到实际成果的问题做了解答。她说,这两个问题是相联系的。刚才提到的,其实所有养老金的投资收益都最终会回归集到养老基金。养老基金受益人实际是广大的参保群众,在他退休以后按照他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提的基金,加上它的收益率,来领取他的退休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国家的一项制度,在资金运营当中能够实现它的收益率和保值增值,最终保持它持续的财务支付能力,来改善退休员工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最直接的受益者还是我们广大的参保群众。

至于说多长时间能够看到这个结果,主要还是取决于各地资金归集到位的情况,取决于交给投资管理人来运营的时间,归集得早,运营得早,就会早一些看到它的结果。

从制度的规定来讲,受托人每一年都要向社会公布资金的收益情况和财务报告;每个季度都要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报告资金运作情况、财务会计报表。也就是说,如果作为广大公众来讲,当年底应该能够看到这个结果;对于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来讲,应该每个季度都可以看到投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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