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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步道对比:广州(左)、常熟(右)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贾茹)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近日在京发布了《中国城市步行评价》报告。国家要加快“绿色城市”建设,而绿色城市必然是步行友好的城市,步行友好性是绿色城市的重要特征之一。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步行友好性原则在我国的城市建设中长期被忽视,城市规划以机动车为本,较少从人的尺度和角度,从使用者的便利性上来考虑问题。停车挤占人行道就是很多城市面临的一大难题。
很多城市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出台了管理办法。台湾出台了一系列详细的人行道管理办法,并搭建了“台北市人行道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平台以加强对城市人行道的管理。大陆的一些城市加强了对城市慢行系统规划,也出台了详细的规划管理办法,并加强市政相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以及对人行道的管理力度。如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广州市关于占用马路人行道的管理暂行规定》,贵阳市出台了《贵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规定》,其中均对人行道的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管理规定》,其中具体对人行道设施进行了分类,并对人行道占用现象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方式与处罚办法。青岛市提出将人行道违法停车与车辆、驾驶证年审挂钩,以解决停车占用人行道的问题。临沂市也发布了人行道和公共停车场管理的通告,以加强对人行道管理的力度。这些政策与管理办法的发布有助于对人行道的规范化管理。
除此之外,一些具有创新性的城市管理办法也为城市人行道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如鼓励沿街商铺合理使用部分步行道。比如将部分街道作为沿街咖啡厅的延伸部分,咖啡厅经营者负责街道的管理等。一方面有助于对步行道的管理,另一方面能够提升步行道的活力,使步行变得更具有吸引力,真正让人行步道做到只是“人行”而不是“车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