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征税要通过立法 正在研究房地产税环保税

2014年03月04日13:3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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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 摄影/中国网记者 杨佳



中国网3月4日讯 (记者唐佳蕾)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厅举行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谈及税收问题时指出,社会上比较关心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这方面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当中,也会注意听取社会上的意见。

傅莹解释说,税收法定原则指的就是国家征税要通过立法机关,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征收。在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当中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现在中国有18个税种,其中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税收立法是全国人大的法定权利,这3个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的15个税种,目前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的。这种做法在我们国家的税收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傅莹表示,进入新的时期,人大确实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从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动刚才提到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立法条件比较具备的,要尽快推进。二是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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