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来自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消息说,我国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至少要执行二三十年,不是权宜之计。和其他普惠性社会福利政策相比,奖励扶助制度更着眼于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
据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人均不低于60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奖励扶助制度切实改变了试点地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难状况。据调查,在甘肃省和山西省当年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群众如今已步入晚年,近80%的家庭经济不宽裕,95%的老人生活困难,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他们来说是雪中送炭。云南省计生委的有关调查显示,云南省农村子女一年给父母的赡养费平均是630元,大约相当于一位老人一年的扶助金。每年600元的扶助金大部分被老人用于看病买药和其他必需的日常支出,扶助金的持续发放,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奖励扶助制度的感召下,四川省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省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2005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9.7%。,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2.9%。。在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后,云南省至少有20万符合条件且能够生育二胎的家庭放弃了生育二胎。(记者葛素表) 《人民日报》 (2006-10-19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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