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湖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关于湖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在此之前,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计划草案和计划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结合初步审查情况,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计划草案和计划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带领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克服困难,稳中求进,实现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全年计划任务。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仍然存在,改善民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任务还比较艰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建议通过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湖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13年,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此,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接实施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和调整规划,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重视科技创新驱动,增强支柱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大力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强产业升级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能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
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实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兴农田水利,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粮食稳产高产。创新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广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业合作社跨区域、跨产业发展,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着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激活社会投资,引导资金投入到公共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银政银企合作,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全社会融资总量,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落实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消费增长长效机制,切实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完善招商引资,加快承接产业转移。
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广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改革建设经验,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教育、文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进一步实施开放战略,扩大开放领域。
五、努力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推进各类民生工程建设,增强民生保障能力。着力扩大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监督。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医药卫生、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坚决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督,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