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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97.48元,比上年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9%,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13.1%。城镇居民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人均34.4平方米。城镇最高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7719.88元,最低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927.32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380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8.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34万人,增长7.8%;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1754万人,增长7.1%。参加城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33万人,增长72.9%。参加工伤保险2848万人,增长7.1%。参加生育保险2340万人,增长14.8%。参加失业保险1876万人,增长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