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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使用的畜牧业统计数据采用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提供的重点监测数。
[4]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5] 八大重点产业是指我省重点发展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石油化工、食品、信息、医药、冶金建材、能源、纺织等八个重要产业。
[6] 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7] 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但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与此同时,月度投资统计制度将统计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城镇和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8] 从2010年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采用新的分组,即将经营单位所在地分组由“市”、“县”、“县以下”改为“城镇”、“乡村”;取消按行业分组,新设按“商品零售额”和“餐饮收入额”两种消费形态的分组。
另:本公报中使用的部分指标数据,为中省直相关部门提供的行业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