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639.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8.5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9.8%,农村人口320.9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0.2%。人口出生率为13.65‰,比上年下降0.49个千分点;死亡率为4.68‰,比上年下降0.4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97‰,比上年下降0.07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79元,比上年增加2234元,增长1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2397元,增长14.6%;人均经营净收入2367元,增长5.8%;人均财产性收入198元,增长4.7%;人均转移性收入4692元,增长9.4%。人均消费性支出12896元,增长13.8%。其中,增幅较大的是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消费和衣着类消费,分别增长23.6%和20.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4.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2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18平方米。
图9 2006-2011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单位:元/人、%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10元,比上年增加735.1元,增长1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26.6元,比上年增加713.5元,增长17.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3%。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5.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
图10 2006-2011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速度 单位:元/人、%
年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21万人,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参保职工82.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8.6万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在100%。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5万人,增长16.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9.02万人,增长1.7%。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0.2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58.8万人。2011年末,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基金收入138.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2.10亿元,增长30.1%。年末五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90.4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9.46亿元,增长35.1%。到2011年底,全区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达57.73万人。其中,城镇19.88万人,农村37.85万人。全区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7.71亿元,筹集公益资金2.38亿元。
年末全区共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数79个,床位数7576张,收养各类人员56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