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公安机关否认刑讯逼供
25日,辽宁省公安厅专案组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本不存在谢亚龙所说的刑讯逼供问题,谢亚龙及其代理律师金晓光是在混淆视听,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办案人员向记者出示了2010年9月16日下午14时10分,谢亚龙入辽宁省看守所时的体检报告。报告上,“检查情况及结论”一栏注有谢亚龙体检时的体温、血压、脉搏等数据,并写着“神志清,查体合作,心肺正常。腹平坦,无压痛。全身无感染及外伤,四肢自如,神经系统正常。同意收押。”等字样,并有谢亚龙本人签名。
据了解,自谢亚龙入辽宁省看守所后,案件调查即转交给检察机关侦查。
一位参与诉讼的司法人员表示,公安、检察机关都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取得案件证据的,而且谢亚龙、蔚少辉都承认过这些犯罪事实。如今他们在法庭上无理翻供,我们将取消对他们认罪态度良好的认定。
辽宁省司法界人士认为,谢亚龙案件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多达几十份,所有的证人证言不可能都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取得的,证据的合法性是可以相信的。
当庭法官和公诉人要求谢亚龙提供遭遇刑讯逼供的证据时,谢亚龙表示,接受审讯时就我一个人,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
当公诉人询问谢亚龙为何不在检察机关侦查时讲清这些事实时,谢亚龙表示,我以为检察官也会打我,那时候就没有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