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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及《暂行规定》,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提高政府透明度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网络
根据国务院第492号令和《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了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网络,积极研究、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绝大多数责任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机构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制度,有效推进工作
为了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武政规[2010]6号),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布信息
2010年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全市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将《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在各自的政务网站上公布了本部门和单位《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纵深发展。
(四)更新网站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为了切实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0]23号),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其政务网站进行了更新,通过网上开展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求助等项目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上网就可以直接了解相关的政府信息和办理相关业务,这不仅为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而且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作了进一步梳理并予以公开。
2010年,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规章及非涉密文件已全部公开。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600项计25万余条,其内容主要是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务活动、人事动态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等。其中,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5万余条;通过市人民政府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言人,共30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重大政务事项和信息;通过公告栏、查阅室、电子触摸屏等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共9万余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严格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及时规范办理。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送达受理回执,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呈报有关领导同志审批后,向申请人送达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获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2010年,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万余起,回复率100%;回复各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咨询27万余人次,回复率100%。
(七)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
2010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8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4件,终止4件。
一年来,各责任部门和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打造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推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环境,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从实际出发,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力求公开的最大化,将工作职责、行政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等事项全面公开;在公开环节上,把办证审照、执法办案、监督检查、收费罚款等环节作为公开的关键,把交通、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水、电、气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优势,为群众服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此项工作流于形势。二是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学习,开创新局面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保密审查和督促检查。
(二)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工作
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拓展思路,用新办法来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站的建设和建设,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都要公开,并及时更新所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所公开政府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拓展形式,扩大公开范围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形势变化,优化政务网站环境,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改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发布有关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