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2011年04月13日13:4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招生 公共教育服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中职学生 学生自主学习

第二章 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四、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

完善学前教育体制。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以县(市、区)为主统筹,乡镇(街道)依法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2011年起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园保教费实行补助。制订办园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和收费管理,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多种形式办园,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优先保证幼儿园建设用地。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建改造扩建一批、多元主体举办一批、盘活资产新设一批、改善提升扩大一批。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对城乡办园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对符合税法规定和有关要求的,给予税费减免优惠。建立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制度。通过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12年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

提高保育教育水平。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深化教育内容和方法改革,提高保教质量。通过扩大培养规模、转岗培训等方法,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防止“小学化”倾向。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

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举办幼儿园。在乡镇和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逐步健全以乡镇中心园为核心、辐射至各村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

五、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双高普九”进程,确保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并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和结对帮扶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快乐成长。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总结推广特色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强化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2012年前在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齐开好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合格率。

六、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比例,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完善学习困难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提高高中阶段在校生巩固率和毕业率。力争到2017年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到2020年,9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向城市、县城集中办学。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探索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帮扶和交流制度,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坚持优质发展和多样发展相结合,促进办学形式多样化,支持民办普通高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鼓励普通高中发挥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形成办学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到2015年,优质高中比例达到75%;到2020年,全面实现普通高中优质化。

七、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到2012年,重点扶持19所特教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对特教学校(班)所有在校学生实行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到2015年,所有特教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扩大残疾人高等教育规模;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的教育。出台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和特教教师津贴。在省市教研部门配备专职教研人员。

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优先扶持民族乡、村标准化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少数民族中学及民族班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完善升学考试照顾政策,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升学率。继续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认真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更多人才。继续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八、积极推进教育强县建设

积极推进“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建立“教育强县”评估指标体系和督导制度,围绕政府行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教育资源配置等重点,着眼于巩固扩大“双高普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12年,全省10个左右经济及教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率先实现“教育强县”目标;到2017年,“教育强县”覆盖面达到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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