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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四)为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和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人才建设。建立蓝色经济人才包括高端产业、临港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和发布制度。大力培养引进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海洋能源矿产、现代海洋化工业、现代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物流、海洋文化旅游、海洋工程建筑、海洋生态环保、现代海洋商务服务业等优势产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一批蓝色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所需高技能人才实施前置培养。建设一批支撑蓝色经济包括高端产业、临港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平台。现有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向蓝色经济领域倾斜。促进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产业化人才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聚,引领和支撑我省蓝色经济快速发展。
加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人才建设。 围绕高效生态农业、高技术产业特别是生物产业、制造业、盐碱地改良、海洋开发、循环经济、新能源、服务业信息化、金融保险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培养凝聚高效生态经济人才。进一步完善油地校结合“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机制,采取理事会、股份制、会员制等形式,建设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实施黄河三角洲高端智力服务计划,定期组织住鲁院士、 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赴黄河三角洲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从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企业选派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等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黄河三角洲区域基层单位挂职或作短期指导,为黄河三角洲开发提供科技智力服务。
加强省会济南人才建设。 按照大力发展省会经济,提高省会综合服务功能的要求,发挥济南高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密集的优势,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人才综合试验区,促进国内外科技、教育、文化、金融、管理等各类人才不断向济南集聚。重点围绕发展高层次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技术资金密集型制造业,加快吸引凝聚人才智力,使省会济南成为带动区域整合发展的服务型、 创新型增长极和人才聚集区。
加强齐鲁文化人才建设。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依托深厚的齐鲁文化底蕴,建设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人才集聚基地。推进提升“齐鲁文化英才”工程,培养一批孔子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泉水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运河文化、网络文化等优秀文化人才,凝聚一批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独特竞争优势、广泛社会影响的文化产业人才,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布局合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相辉映的齐鲁文化人才高地。
三、重要政策措施
(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
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各级财政要积极投入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杰出人才奖励和支持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 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应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养。研究制定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增加对人才的投入,企事业单位用于员工的教育培训经费、 科研经费、 人才奖励等按规定在税前列支;鼓励社会资金捐赠人才创新活动,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给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发经费,按规定在税前列支。
(二)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鲁创新创业,进一步完善海外人才居留、出入境和落户、医疗保健和保险、住房、薪酬和税收、 配偶就业与子女就学,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政府奖励等政策措施。在发达国家设立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定期组团赴海外集中招聘,举办海外人才洽谈会。有条件的城市可统一规划建设引进人才专家公寓。完善出国培训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出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机构建立联合培养基地。推动我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建设,提供创业资助和融资服务。
(三)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势主导产业需求,调整高等院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建立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培养体制。重点建设若干所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壮大职业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建立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机制,着力建设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职业技术院校。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完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积极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鼓励和支持在职学习、业余进修。
(四)深化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政策
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以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坚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激励人才干事创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类建立各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高端人才选拔使用制度。 构建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鼓励企业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和规范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兼职兼薪。进一步完善人才表彰奖励项目,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
(五)加快完善人才资源流动配置政策
整合政府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统一开放、面向海内外的人才资源市场。健全完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支持和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人才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人才服务机构来我省开展经营、合作。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的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政府的各方面人才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政府的各类人才发展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完善党政人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建立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党政人才的制度。对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促进人才向欠发达地区、基层和农村流动。实施积极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采取政府购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报考公务员优先录用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中小企业就业。逐步提高省市级党政机关从基层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实施公职人员到基层服务和锻炼的派遣和轮调办法。完善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和企业服务的政策措施。实施东部带西部、城市带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政策。
(六)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制定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激励政策,
支持建立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产学研合作联盟和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实行财税优惠。畅通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流动渠道,建立大学教授、科研专家进企业挂职和企业人才进大学、科研院所深造的交流互动机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倡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设博士后站,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实行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培养模式,在创新实践中培养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七)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健全风险投资体系,形成更有利于人才创业的融资环境。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税收、贴息等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自带成果创办企业。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指导,建立创业导师制度,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健全创业服务网络,为人才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