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宣布了包产到组的方案。资料照片
30年前在这里商量包产到组。
中国改革是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取得突破的,是中国改革的开篇之作。这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重大战略部署。改革已走过了30个年头,现在回顾农业大包干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总结改革的经验,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当前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改革是从纠正“左”的错误,放宽农村政策开始的
上世纪70年代,王郁昭在安徽省滁县地区工作。当时地委在农村着重抓了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1977年春,地委组织调查写出130多篇调查报告,并向省委写了一份综合调查报告,列举“左”的错误许多表现,提出端正和落实农村政策的意见。
 1977年6月,中央改组安徽省委领导班子,万里同志任省委第一书记。7月份,万里看到滁县地委的报告后,当即批示:“滁县地委组织力量深入群众,对农村经济政策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个好的开端,报告所提意见,可供各地参考。”在滁县地委报告和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随着《六条》的贯彻,农村政策的放宽,群众思想开始活跃起来,一些地方偷偷搞起了联系产量责任制,实际上揭开了安徽省农村改革的序幕,敲响了中国农村改革的钟声。
万里:农民秋后饿肚子,是找你们县委还是找报社
 1978年,滁县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9月初,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会上,许多公社干部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农业长期上不去,原因究竟在哪里?一个公社上不去,两个公社上不去,为什么全区240多个公社都上不去?难道我们这些公社书记都是笨蛋吗?他们强烈要求地委解放思想,放手让下面干,干上去了不求表扬,干不上去自动下台。为此,地委充分发扬民主,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结果,来安和天长县的一些公社书记把他们称之为“秘密武器”的三个典型介绍了出来:第一个典型是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1978年春把生产队分成两个组,实行三包一奖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旱之年粮食产量由上年8万多斤增长到12万多斤,人均收入增长30%。第二个典型是天长县新街公社,1978年春由于天大旱棉花苗面临着枯死的危险,公社决定把棉花包产到户,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大旱之年棉花亩产较上年增产近九成。第三个典型是来安县广大公社把全年粮、油、棉和猪、禽、蛋等生产指标,分解成100分,年终时对基层干部按实绩进行奖罚,大旱之年生产全面增产。这些办法在当时尚属“禁区”,被称为“秘密武器”,只能暗中实行。
万里同志对这三个典型非常重视,通知地委可以在全区进行试点。为此滁县地委发了96号文件,要求各县先在一个大队或一个公社进行试点。文件下达后,各县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许多社队争当试点。随后,一些不是试点的社队也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组。到1979年3月底,滁县地区实行包产到组、大包干到组的生产队已占68.3%。
“双包到组”责任制的推行伴随着激烈的争论。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标题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者按则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田到组’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这对双包到组后正在忙春耕的皖东农民来说无疑是泼了一瓢冷水,引起了很大的震动。针对干部群众思想上出现的波动,地委及时向各县发出电话通知,明确指出:“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大忙季节,各种形式责任制一律稳定下来,不要变来变去,延误农时”,“各种形式责任制是地委同意试验的,如果错了,完全由地委负责”。
万里于3月16日来到滁县地区。他说,“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这好比公共汽车一样,你可以打票上车,我也可以打票上车”,“究竟什么意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靠实践来检验”,“产量上不去,农民秋后饿肚子,是找你们县委还是找报社?报社是不会管饭的”,“只要今年大丰收,增了产,社会财富多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你们的办法明年可以干,后年还可以干,可以一直干下去。”
小岗生产队首创大包干,首先在安徽报上地方户口
凤阳县小岗生产队暗中搞起了“大包干到户”。小岗队土地改革后出现过一段粮食增产、农民安居乐业的黄金时期,这个队没有经过初级社阶段,1956年跨了一大步进入了高级社,从此,粮食生产连年下降,开始过吃救济粮的日子。十年动乱期间这里户户都外出讨过饭。1978年秋后,凤阳县搞包产到组,小岗生产队先划为4个作业组,干不好,又分成8个,还是合不拢,经干部社员商议,干脆搞个大包干到户,瞒上不瞒下,如果因为土地包到户,干部出了事,蹲班房,全队社员共同负责,把他的孩子抚养到18岁。1978年底,大包干到户的责任制就在小岗诞生了。大包干到户是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区别主要在于:包产到户强调“五统一”,要实行“统一分配”,农民承包土地后,实行“承包产量,以产计工,增产奖励,减产赔偿”的办法,农户生产的粮食等,最后要全部交给生产队,由生产队上缴国家征购任务,留下集体提留,再按各户上缴的产品计算出工分,然后按工分实行统一分配。这种办法不仅手续繁琐,而且由于在分配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一平二调和干部存在某些不正之风等现象,群众是很不放心的,实际上农民对产品没有支配权。而大包干承包制则不同,农户承包集体的土地后,由生产队同农户签订合同,农户按合同上缴国家的征购任务,交足集体的提留,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奖赔就在其中了。用农民的话来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多剩少全都是自己的。”农民取得了对农产品的实际支配权。所以说这种办法“责任明确,利益直接,方法简单,群众放心”,农民特别拥护。后来,在国家农委领导人杜润生同志领导下,经有关理论工作者研究论证,认为大包干承包制实现农村土地的两权分离,农民通过承包取得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即经营权,成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979年实践的结果,小岗生产队粮食产量达到13万多斤,相当于1966—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油料产量超过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社员人均收入增长6倍。从1957年起23年来,第一次向国家交售粮食和油料任务,分别超过6倍和80倍。
在1980年初省委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王郁昭作了《顺应民心,积极引导》的发言。1月11日万里同志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包产到户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问题是已经有了,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那天王郁昭同志说了,孩子挺好的,给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那根本不是资本主义,包产到户不等于单干,单干不等于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可怕的……那就只能同意,批准。”大包干责任制终于在安徽省报上了户口。
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讲话了,大包干在激烈争论中开拓前进
 1980年2月下旬,万里离开安徽,调中央工作后,风云突变,围绕大包干到户的争论在全省乃至全国展开。
 1980年从3月底到8月中旬,省委连续召开了蚌埠、芜湖、巢湖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在这些会上,省委个别领导给双包到户扣上了“经济主义”、“机会主义”、“工团主义”等大帽子。并威胁说,迟早有一天要算他们的账。
就在这关键时刻,在巢湖会议上省委领导给我看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内部谈话。谈话旗帜鲜明地支持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和凤阳的大包干。他说:“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了面貌。”这个谈话,在我国农业面向何处去的关键时刻,拨开了迷雾,指明了方向。我迅速向各县委书记作了传达。滁县地区的大包干责任制,迅猛发展,继续破浪前进!1980年8月份在省委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由于受蚌埠、芜湖、巢湖会议的影响,会议基本上是“一边倒”,形成了对“双包到户”的围攻之势。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站出来讲话。我列举了来安、定远、凤阳等县实地调查的数字,说明增产最高的是双包到户,次之是双包到组,增产不多、平产或减产的是坚持“大呼隆”的生产队。结论是“队不如组、组不如户”。我恳切要求,由于滁县地区“双包到户”的面很大,而且还在发展,实践证明是能够增产的,希望能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继续完善提高。如果上级领导不同意,那就请上级正式发个文件,进行纠正,我作为共产党员、作为下级,服从就是了。不要像现在这样,今天这里批,明天那里批,施加压力搞得人心惶惶,整天提心吊胆。我已准备被撤职,但问心无愧,对得起党,对得起老百姓。
由于分歧很大,最后省委书记处书记顾卓新同志建议把小平同志那篇谈话念一遍,作为会议的总结。
 1980年9月14日,中央召开了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争论很大,发生了“阳关道与独木桥”之争。由于邓小平讲话了,终于在中央委托国家农委由杜润生领导起草的代拟稿基础上形成了共识。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双包到户”终在中央文件上列上了一个户头。
 1982年开始。中共中央连续5年每年都发一个有关农业和农村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双包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国的改革终于率先在农村突破。它像一股浩荡的春风,迅猛地吹遍祖国大地,到1983年全国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到了95%以上。党的十二届八中全会,强调把家庭承包制“作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1993年3月,全国人大正式通过决议,把家庭承包制正式载入我国宪法。
(详细内容可查看10月30日《农民日报》作者王郁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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