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端解读气候谈判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议题

2011年11月21日13: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李燕端 气候谈判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德班 德班气候变化大会

中国关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存续及资金问题

主持人:针对本次南非德班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的主张和立场是什么?

李燕端:我认为中国的两个最关键的问题:一个是第二承诺期的问题,一个是资金的问题。我们知道,《京都议定书》到2012年就要到期了。关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从2005年就开始了,至今已有7、8年的时间了。但是这个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那么在德班会议上,能否就议定书达成协议,如何就议定书达成协议,是德班要解决的一个重大的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德班会议成败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这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资金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应对气候变化,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就是一句空话。无论是适应也好,技术转让也好,能力建设也好,包括减缓也好,没有资金那是绝对不行。所以我们主张要尽快完成绿色气候资金的谈判,发达国家应该向绿色气候资金注入额外的、新的、可预测的资金。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有资格来申请获得这种资金,而且不附带任何条件。再一个呢,我们对于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承诺的快速启动资金应该尽快到位,而且要提供资金的规模、用途和来源的透明度。最后一个问题就是长期资金的问题——也就是从2002到2020年以前,发达国家曾经承诺的(每年)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的问题——目前这个资金也没有得到落实。所以我们要求发达国家对这个长期资金予以落实,不要出现资金的空档。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主持人: 我国坚持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应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请您为大家具体解释一下这个原则。坚持这一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李燕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在1992年里约大会上提出来的,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加以确立。根据公约的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所有缔约方都要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共同保护我们的气候系统,发达国家应该率先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这是公约中有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具体的规定。这个原则体现了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各国共同和有区别的责任。所谓“共同”,就是应对气候变化它是一种全球性的行动。所以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责任来应对气候变化。之所以要区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的责任,这是由于气候变化的成因所引起的。大家都知道,我们今天之所以发生了气候变化,这主要是和发达国家在近200年的工业化的过程中,大量无节制的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据我们了解,目前在大气当中人为的排放二氧化碳总量当中,百分之七八十是由发达国家排放的,这是他们过去的历史责任。那么即使从现在的角度来讲,发达国家仍然是能源消耗的主要国家和排放温室气体的主要国家。因此,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讲,还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讲,发达国家都要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这种原则,发达国家应该率先应对气候变化,应该大幅消减温室气体排放,而且改变奢侈的生活方式,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奢侈的排放,而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是为了生存的排放,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们要改变奢侈排放的生活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且还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它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这种合作行动的所应遵循的一种最基本的原则。

中国对气候谈判起到了积极建设性的作用

主持人: 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李燕端: 中国参与气候变化谈判已经有20年的历史了,应该说中国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无论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行动计划》,还包括《哥本哈根协议》和《坎昆协议》,在这里中国都做出了自己的积极的、建设性贡献,而且是重要的贡献。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它是“77国集团加中国”的成员,同时中国也是“基础四国”的成员。因此,它和发展中国家有着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它支持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适应、技术转让、能力建设这些方面的合理诉求。除此之外,它维护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团结,而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援助,这主要体现在南南合作当中,这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中国也和发达国家保持着良好的对话。中国和发达国家不仅在多边而且在双边方面不仅保持着对话,而且有一些非常务实的合作。中国几乎参加了所有的有关气候变化的会议,在会议当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而且中国也将积极的、建设性的参与德班会议。我们期望在德班会议上将推动会议取得全面和均衡的、积极的成果。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