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方舟(作家) “山寨”现象不能说是剽窃
在“山寨”问题上我认为还不能用“文化”这个词,最多是一个词汇。但作为词汇又没有官方来定义,所以它真的就是一种现象。
我去年6月自己拍了《百家蒋坛》,当时还没有“山寨”的概念,就是觉得好玩。这种现象在我看来就是民间一种情绪性的调皮,我喜欢用恶作剧和鬼脸来看待“山寨”,这样会让我觉得更有趣。
至于很多对“山寨”现象的指责我觉得很无聊,这不能说是一种剽窃或者偷窃,在文化和艺术上对偷剽的定义是很难的,这样的指责很外行。
如果“山寨”的行为对人身和版权有了侵害,会有法律去惩治。作为“犯罪嫌疑人”,我觉得“山寨”现在的这种发展状态挺好的,没必要专门去对它做什么立法规范。
张柠(文学评论家,北师大教授) 应对“山寨文化”保持宽容
“山寨文化”实际是民间古已有之的一种特殊表达形式,只是被今天的人们冠以“山寨”的名字罢了。
这种现象不会因为你不喜欢就不存在,任何文化现象的存在都有其理由,都存在于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如果“山寨”行为越过了时空制约,自然会受到法律、道德的惩罚。比如“山寨”春晚可以办,但是拿到中央电视台里就不行。
中国的法律很健全,所以我认为应该对“山寨文化”持宽容态度,这是对文化多元的宽容。让“山寨”的归“山寨”,“城堡”的归“城堡”,各就其位,构成呼应和对峙关系,彼此纠正和制约。(记者姜妍 实习生 张婧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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