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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多发私盐犯罪呈现新特点
据安徽、江苏、山西省等盐务管理部门介绍,当前大宗贩销不合格食盐、工业盐和三无盐产品充当食盐销售的问题依然突出。据统计,2011年,安徽省共查获各类涉盐违法案件1914件,查获各类违法盐产品947吨,罚没款85万元,刑拘22人,判刑14人。
据分析,盐业市场的制假贩私行为主要呈现三大新特点:
一是制假贩私性质恶劣,私盐毒害大。市场上查获的大量工业盐和劣质盐,全部都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盐标准。首先是不含碘,这对我国正在实施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产生极大影响。安徽省卫生部门通报的最新碘盐监测结果显示,安徽省部分地区碘盐三率偏低,少数地区已经接近防控碘缺乏病要求的下限水平。其次,查处出的工业盐和劣质盐杂质极多,且重金属超标,特别是对孕妇和儿童危害极大,严重的则可引起中毒。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盐政法制处处长丁如明说,工业盐对人体的危害性越来越大。以往工业盐中绝大部分为海水制盐和井矿盐,虽然在重金属等卫生指标方面达不到食盐的要求,但是人食用后尚不至于危及健康和生命,流入食盐市场的后果主要是降低了碘盐的覆盖率、影响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而目前,由于化工行业发展迅猛,现在的工业盐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可以“工食”共用,相当一部分工业盐的外观与食盐相似,但却含有一定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一量流入食盐市场,其后果可想而知。
二是制假贩私呈网络化趋势,规模越来越大。大多数盐品制假贩私均为团伙作案,内部分工明确,单个案件涉及私盐数量从数十吨发展到上千吨。例如,安徽查获的这起毒盐案中,“海天盐化”其下属销售机构遍布全国多个省市,分级经销,呈现网络化。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从查处的案件来看,不合格食盐和三无盐产品大都流入边远农村地区、城郊接合部和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点多面广难以预防。
三是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和狡猾。首先是改换工业盐或劣质盐的外包装,采用无字袋或印上元明粉、印染助剂、英文标识等字样,规避盐务部门的监管和群众监督;其次是人货分离,私盐贩运者一般都是电话联系买家,谈妥后委托第三方运输,即使私盐被查获也很难追查上线;再次是事先订立攻守同盟,被查获后当事人一般都咬定就这一次,并且是流动送货,上线也无从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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