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稳妥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是如何实现选人、用人的民主化”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近日经中央同意印发,对未来十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全面规划。
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深刻认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重点项目突破带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体推进。逐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这是新世纪第二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200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接受本刊采访的权威专家指出,在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本刊表示,《规划纲要》针对选人、用人、管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列出改革重点突破项目,如果能够得到切实贯彻的话,会深刻地影响到未来我国官员选拔任用的管理制度。
“无论是政治体制改革还是行政体制改革,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官用官、选人用人制度改革。”汪玉凯说。
试行提名新制度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称,从我们党近年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总结和改革走向上来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关键环节,是如何实现选人用人的民主化”。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都指出,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为“第一要义”。
为扩大选人用人民主,近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出诸多举措。如2002年7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职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
而在提名环节,改革步伐相对慎重。在竹立家、汪玉凯等专家看来,这恰恰是至关重要的。
去年,有一位地级市市委书记在当地推动某项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被问及有无失控之忧时,他回答本刊记者:“提名权在我这里。”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李民日前受访时表示担心,“我们讲干部人事制度要公开化、民主化,整个过程都很公开、很民主,但是他先把名提好了,让你去走民主的过程。”
继十七大要求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后,今年9月召开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扩大选人用人民主,第一项要求是“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
权威专家表示,下一步党政干部制度改革中需要重点突破的,第一项就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这包括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提名主体,规范提名形式、提名程序,合理界定提名责任,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和监督等,从而逐步形成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
据悉,高层已要求在2010年制定和实施规范的提名制度试行办法。
李民认为,规范提名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初始点。此前各地对提名权制度改革有一些探索,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除“形式主义的走过场”外,提名环节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机制,有的地方搞了这样的探索,但是没被一个固定的制度给规范化、巩固下来。
汪玉凯、竹立家都表示,提名制度的关键在于向普通党员、民众方面靠近。“过去一直是党委提名、组织提名,扩大民众提名权的主体地位是非常重要的。”竹立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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