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将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意见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区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的比例。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区县明年普遍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
意见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各类中介服务组织。2009年在区县普遍建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尽快研究制定促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支持政策。
■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管理办法,保障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农民可参与征地项目的开发经营
意见提出,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及时足额给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快实施留地安置、实物补偿、合作分成、土地入股等多元化征地补偿办法。
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取消城乡重点学校的称号和评定
意见提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加强基础教育普及工作,逐步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教育延伸,改善特殊学校、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中小学招生和录取制度改革,取消城乡重点学校的称号和评定。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定量选派师范类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意见提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衔接,逐步缩小城乡间保障水平的差距,将已稳定非农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城乡就业促进政策,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对录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的企业均给予岗位和社保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