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今天表示,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将大幅度减轻。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
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据介绍,到2005年,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已有28个,河北、山东、云南3个省也有210个县(市)免征了农业税。
金人庆说,为保证免征农业税后基层政权和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中央和地方财政为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截至2005年,中央财政累计已安排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从2006年起,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和完善。其中中央财政每年将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780亿元。
金人庆说,明年农业税全面取消后,对农村还必须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要高于上年。(记者郭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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