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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染病防治与卫生应急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不断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通过开展预防接种和爱国卫生运动等防控措施,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有效控制了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自20世纪50年代起,基本控制了鼠疫、霍乱、黑热病、麻风病等疾病的流行。2011年甲类和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41.4/10万的较低水平,有力保障了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免疫规划工作是中国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通过接种牛痘消灭了天花,较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宣布全球根除天花早了十几年。2000年,中国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2002年,中国决定将新生儿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由接种4种疫苗预防6种传染病,扩大到接种5种疫苗预防7种传染病。2007年,国家决定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增加到14种,预防15种传染病,免疫规划人群也从儿童扩展到成人。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免疫规划内容不断扩大,对于减少传染病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多数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麻风病、疟疾等重大及重点传染病患者获得免费药物治疗。截至2011年,中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为78万人,远低于将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以内的目标。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降至66/10万,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结核病控制指标。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实现疫情控制目标,血吸虫病病人控制在32.6万。率先在全球83个丝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中消除了丝虫病。提升以监测为核心的流感防控能力,201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流感中心被正式命名为全球第五个流感参比和研究中心。稳步推进地方病防治工作,在国家层面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大骨节病、克山病和氟中毒等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患者显著减少。
爱国卫生运动卓有成效。爱国卫生运动是中国公众广泛参与、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迄今已开展60年。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除害灭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农村改水改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降低了传染病危害,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形成了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中国累计命名153个国家卫生城市、32个国家卫生区和456个国家卫生镇(县城),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国家健康城市(镇)创建工作。
卫生应急水平全面提高。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推动卫生应急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体系为基础,初步建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覆盖突发急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恐怖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四级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卫生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国家组建了传染病控制、医疗救援、中毒处置、核和放射处置等4类27支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地方也组建了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国家医药储备制度日趋完善,保障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医药产品。近年来,中国有效处置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开展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紧急医学救援,顺利完成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现网络直报。2004年,中国启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实现对39种法定传染病病例个案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时、在线监测。截至2011年,全国100%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8%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94%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
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伴随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中国现有确诊慢性病患者2.6亿人,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占中国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70%。
中国政府把防治慢性病作为增进公众健康、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慢性病防治服务体系,对主要慢性病进行分级管理,实施综合防控策略,全面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努力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促进慢性病防治结合。2002年以来,慢性病防控策略逐步实现由重治疗向防治结合方向的转变。国家级层面形成了以中国疾控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和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为主要技术支撑的慢性病防控格局。各地逐步形成了由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共同构筑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网络。提出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发病率、病死率和病残率的慢性病防治目标,面向一般人群、高危人群和患病人群,对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等主要慢性病,血压升高、血糖升高、胆固醇升高和超重/肥胖等主要生物危险因素,以及烟草使用、不健康饮食、缺少体力活动和过量饮酒等主要行为危险因素,实施有效干预。
制定慢性病防控措施。出台《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等一系列慢性病防控政策性文件和慢性病防治指南。从2005年开始,实施癌症早诊早治等慢性病防治重大专项。2007年,在全国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多途径、多形式、多角度推动健康生活方式行为养成。2009年,将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2010年启动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大力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预防儿童龋齿。
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慢性病综合监测,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慢性病患病监测、死因监测、营养健康状态监测、恶性肿瘤随访登记,建立和逐步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围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的慢性病信息系统,为国家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
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持续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逐步建立健康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格局。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日益普及,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加大控烟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逐步形成全社会支持控烟的氛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在中国生效以来,各地积极推动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建设无烟环境。
重视维护公众的精神健康。颁布精神卫生法,通过立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完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救治急重性精神疾病能力建设,建立医院与社区相互支持和配合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机制。把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列入“十二五”时期急需紧缺的人才类别,加强人才培养工作。规范患者服务管理,启用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实现病人信息电子化管理。目前,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居家接受规范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302.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