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定公共场所违规吸烟最低罚额提高25倍

2011年03月23日08:5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卫生部 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 废止 违规 修订 罚款 新规 禁止吸烟

5月1日卫生部新规实施

从20元提到500元,同时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卫生部22日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

原来的实施细则对违规者的罚款为20元至2万元,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罚款额度提高为500元至3万元,加大了处罚力度。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卫生部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