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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一次性生活用纸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整治规定》(国质检执[2003]289号)规定,生产纸巾纸只可使用木材、草类、竹子等原生纤维做原料,不得使用任何回收纸、纸张印刷品,及其他回收纤维状物质(如破布等)做原料。 (来源:广州日报) (文、图/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