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预防
1.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科学使用网络。
2.加强部门协作,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制约不当的上网、无节制地玩网络游戏;依靠群团组织和社会支持,在现实生活中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成长途径,避免其过多依赖、依靠互联网。
五、网络使用不当的干预原则
(一)提倡采用综合的心理社会干预措施,开展规范的心理指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实施干预的人员应为受过专业训练的合格人员。
(二)干预目标是矫正被干预者的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其健康使用网络,改善其社会功能,而非中断或终止其上网行为。
(三)严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如封闭、关锁式干预),严禁体罚。
(四)对网络使用不当者中伴发明显焦虑、抑郁、强迫等精神症状的个体,应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依照有关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治疗使用精神科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严格禁止损毁性外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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