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必须向住院患者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今年年底前,本市所有医疗机构将要全面实行院务公开,通过当面告知、电子屏幕、费用清单等形式,患者可以及时了解药品和服务价格、医疗纠纷解决结果等信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要求,市卫生局昨天下发《北京市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目录》,从现在起,每家医院都要抓紧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通过相应的渠道向社会公布。《目录》包括向社会、患者和单位职工公开三部分,有27条院务信息都是必须向社会和患者告之的。必须向患者公开的信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以及使用自费、贵重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情况;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主要医用耗材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的规定;上岗人员的姓名、职称、职务等。最为重要的一条是,医院必须实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制度和查询制度,门诊费用也须向患者提供清单。
市卫生局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通过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记者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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