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发展观察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上海世博会呈现两大创新亮点 动迁工作获99%以上动迁居民支持  -广州决定收回80宗闲置土地 坚决打击囤积 下半年房价将加速上涨 -今年洪灾直接经济损失525亿元 因灾死亡652人 陕西洪灾致16人死 -上半年我国大中型钢厂实现利润翻番 下半年钢价不会有大回落  -沪深股市低开高走 沪指站上4400点 两市总市值逼近20万亿元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8月1日起实施 优抚对象可享受3项优待 -3月末我外债余额$3315.62亿 黑石大跌 国家汇投公司亏损5亿美元  -5油企获首批原油经营资格 民企可经销成品油 高额投资成门槛 -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2.78% 社科院称GDP应控制11%内 -中国今年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明年6月底前建原料血浆检疫期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7 月 23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新华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吕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要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在明年6月底以前建立原料血浆检疫期,自2008年7月1日起,血液制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血浆必须使用检疫期后的合格原料血浆,未实行检疫期的原料血浆不得投料生产。

原料血浆检疫期规定为不少于90天,即将采集并检测合格的原料血浆放置90天后,经对献浆员新的血浆样本再次进行病毒检测并合格后,方可将其90天前采集合格的原料血浆投入生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出通知强调,自2008年7月1日起,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血液制品批签发时,应在批记录摘要中增加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的相关信息。未提供相关信息的,其产品不予批签发。

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是保证血液制品安全的有效措施之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做好向辖区内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传达及宣传工作,并监督企业尽快落实和实施原料血浆检疫期。

 

来源: 新华网

相关文章:
卫生部解释采血和采浆:采血是用于临床救治病人
卫生部通报三起违法违规采血(浆)案件查处情况
卫生部:全国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将持证上岗
卫生部:不符要求的采供血机构坚决取消其资格
卫生部:血液领域违法现象有所回潮和反弹
图片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长江上游强降雨形成新一轮洪峰 三峡工程首次发挥防洪功能
中国将在北部湾重点打造石化和能源基地 缓解西南油品短缺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07年中国改革重点行业
· 中国经济博弈高油价
· 投资技巧指南 答疑解惑直通车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