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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6月24日讯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811.23万元,其中,证件会本级和所属吉林、黑龙江、陕西3家证监局未经批准,在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等,涉及金额211.23万元。
以下为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证监会本级和所属黑龙江证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证监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证监会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7 039.89万元,证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522.2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4 517.6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证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5 283.0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6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811.23万元,其中2012年211.2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21.07万元。上述问题对证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会本级和所属吉林、黑龙江、陕西3家证监局未经批准,在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等,涉及金额211.23万元。
2. 截至2013年3月,所属黑龙江证监局尚未就其于2010年支付财政专项资金3600万元购买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也未签订相关协议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会本级还存在政府采购预算未按规定办理调整或补报手续等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