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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财政部网站消息,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帮助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12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支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加大投入,保障危改资金需求
由于我国农村危房数量多,维修改造任务重,中央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采取了“试点先行、逐步扩展”的方式。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范围不断扩大,2012年扩大到全国农村地区,安排560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试点阶段转向全面实施。为支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2012年共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3.3亿元,其中中央安排445.7亿元,占59.2%;省级财政安排176.6亿元,占23.4%;市、县级财政安排131亿元,占17.4%。各级政府的投入带动了社会资金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共拉动银行贷款、农民自筹、社会捐赠等社会投资1221亿元。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根据贫困农户的贫困程度设置不同的补助档次,拉开差距,突出重点,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分类补助标准,增加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家庭新建住房的补助金额,控制修缮加固补助标准。同时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修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各地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二、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为切实帮助解决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创新投入机制,积极整合相关资源,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央层面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统筹使用,并按照统一的因素法分配下达。多数地区按照中央要求,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优化、整合农村建设资源和资金。2012年,除直接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之外,还将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兴边富民安居、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异地搬迁资金等资金优化整合用于其他农民住房的维修和建设。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赋予县级政府相关资金的统筹整合权和捆绑使用权,明确提出县级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的主体,整合资金以县为主、上下联动,并要求省级有关部门从现有相关资金中切块到各县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配套项目实施。还有一些地方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扶贫部门的贫困户住房改造、国土部门的避险安置、农业畜牧部门的游牧民定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农业部门的沼气池建设、畜牧部门的圈舍改造、水利部门的人畜饮水工程、林业部门的乡村绿化等工程相结合,不仅有效地扩大了农村危房改造的覆盖面,而且明显优化了危改户的生活环境。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各地不仅增加资金投入,还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税费、土地、建材、贷款等优惠措施,如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民建房、改造危房免收规划费及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资金紧张的农户帮助贷款、政府贴息,协调林业部门按照成本价格销售农民建房所需木材、协调原材料厂家按照平价或低于市场价为农民供应建材等。
三、强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加强资金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继续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要求,遵循“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绩效评价、规范管理”的原则分配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各地积极落实资金投入责任,创新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认真制定当地实施方案和政策文件,强化资金监管。从各地情况看,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管理的制度建设较为全面、系统,出台文件分为三类:一是规划方案类,即在本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工作方案,包括实施目标、改造任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等;二是资金管理类,各地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当地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三是推广宣传类,如有些省份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问答》等小册子,既提高了惠民政策的群众知晓率,也解答了农民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具体技术问题。
大部分地区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危改工程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实行工作进展情况逐月检查和通报制度,及时对危房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中行动迟缓、政策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和玩忽职守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通报表彰和批评结果直接与下年度任务分配挂钩。
安徽蚌埠: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表”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确定了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补助标准和实施进度。
一是明确目标。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民生工程实施以来,截至去年底,该市1.87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受益。今年,蚌埠市确定8450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是明确政策。对确定为危房的,拆除重建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家庭,政府补助2万元,一般困难户,政府补贴1万元;危房修缮加固的,分别补贴0.6万元和0.4万元。据此测算,政府补助部分户均达9500元。
三是明确进度。按照该市确定的实施计划,3月份确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4月进行公示和审批,5-6月施工,确保年底前完成危房改造年度任务。
河北唐县: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发放到位,保证惠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河北省唐县财政、住建、乡镇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
一是县财政及住建部门在做好各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通过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信息,加强内部与外部的监管,自觉接受农村群众的监督。
三是通过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正常运转与安全。
四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和严肃工作纪律的落实,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发放到位,保证惠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山东临沭:“二上二下”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山东省临沭县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管理模式,促进了全县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上”,即镇村上报危改户名单。项目村根据本村自愿报名情况和报名人员实际家庭困难情况,经村民民主程序确定危改户名单,报镇街政府审批后报县。
“一下”,即下达年度危改户名单。根据各镇街上报的危改户名单,县财政、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鉴定验收组,对危改户房屋危险程度进行逐一鉴定,根据鉴定情况下达各镇街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名单,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二上”,即镇街上报验收申请。项目所在镇街督促本镇街危改户开工建设,并在规定建设期限内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同时,根据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以镇街为单位向县相关部门提报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申请。
“二下”,即下达危改补助资金。县验收小组对各镇街危房改造户逐一现场验收。对未完工的危房改造户,由所在镇街督促其加快改造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对建设超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视为验收不合格,由镇街重新选定人员递补;对通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补助资金委托代发银行直接发放到危改户手中。
湖北竹溪:8800余户困难家庭告别危房
今年以来,湖北省竹溪县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要求,科学安排使用2013年89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门用于1192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其他困难农户的危房改造。据统计,自危房改造工作启动以来,该县先后获省改造项目资金5800余万元,使8812户困难家庭告别危房。
近年来,竹溪县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不断加大财政资金配套力度,实行“年初早安排、年中勤督促、年底抓验收”等措施,确保了每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目前,该县正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加快推进新一批农村危房改造,确保早日验收达标,困难群众早日入住新房。
湖南鹤城:农村危房改造惠及三千困难群众
湖南省鹤城区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民生最大工程来抓,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切实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截止3月底,全区共发放补助资金645万元,惠及860户、3400余名农村困难群众。
自2011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鹤城区准确把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制定了《鹤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评议、公示、审批程序、资金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使救助对象范围、救助资金标准、申报审批程序、资金运行等做到有章可循、阳光运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区财政、民政、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将危房改造对象定位为“家庭最贫困、房屋最危险、建房意愿最迫切”的困难群众,并对农村分散五保对象、A类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作为重点,制定了特殊扶持政策,采取现场审批、村组承建、危改资金全额补助的建房模式,为特殊对象建房提供全程服务。同时,区财政部门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专人专账核算,资金封闭运行,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补助资金,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高效运行。
江西新干:“三举措”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
江西省新干县去年有1728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对象全部竣工入住,入住率100%,共发放政策补助资金21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6万元,省财政配套691.2万元,县财政配套172.8万元。
一、加大资金筹集力度。除国家和省、县财政补助资金外,同时该县还积极采取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贴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
二、规范资金发放。县级财政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分户、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均纳入同级国库“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县规划建设部门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同时,县财政部门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部门会同县发改委和县城建局加强对资金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川大英:组织有力 规划引领 公正审核 强化监管
四川省大英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以来,累计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189万元,完成危改农户5129户,有效保障了农村地区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组织有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县政府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各镇乡村建所工作人员深入村社摸底取证,宣传国家惠民政策,提高了群众参与建房的积极性。
二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新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到全县统一规划的新村示范点建房,“农户出资一部分、财政补贴一部分、资金整合一部分”,既消除了困难农户住房安全隐患,又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截止目前,全县共有1729户参加了全县的统一规划建房。
三是公正审核,合理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按照“村摸底—村初审-镇乡审查—镇乡复核—县发改、住建、财政部门联审”的程序确定实施对象,并进行了公示。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四是强化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坚持先验收后拨付,对单独建房户实行打卡到个人,对统一建房户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中标公司;县财政、住建、发改部门定期对各镇乡的建房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