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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日前已对《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进行修订,要求商业银行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新修订的相关要求将于7月1日起实施。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根据《自律公约》,商业银行应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果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在信息披露方面,《自律公约》要求发卡行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客户对银行业务计息、收费标准及相关风险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发卡行应于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持卡人进行还款提示。发卡行应提供多个账单日供持卡人选择、更改,可限定更改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