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图片 发展观察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中央部署新疆发展和长治久安资源税改破题 -中央严查工程建设违法 57厅级官员被处 重点查土地领域 实录 -商业蓝皮书:今年CPI涨幅3%左右 网络购物零售总额将5000亿 -发改委:将定高铁正式票价 国内成品油降价窗口将开 调价或突至 -北斗导航系统进入组网 2020年左右覆盖全球 中国版GPS发展历程 -今年或试点房产税 浙江出台楼市调控18条细则 珠三角楼市降价 -黄光裕案成风向标:首次对行贿人课重刑 郭京毅受贿被判死缓 -2015年全国煤矿将建井下避险系统 今年投90亿支持玉树重建 -中国蒜乡减产 或影响全球蒜价 铁矿石三巨头酝酿再提价33% -美国代表团出席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 中美间贸易摩擦被过分夸大
首页>>保险政策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10 年 05 月 21 日 
关键词: 中国保监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险公司 保险集团 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投资人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第三章 股权变更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第十七条 投资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持有上市保险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以上,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由保险公司报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有权要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资格条件的投资人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变更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足注册资本5%的股东,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后的15日内,就股权变更报中国保监会备案,上市保险公司除外。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获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向中国保监会备案后3个月内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应当取得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意见。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治理结构完善;

(二)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内控体系健全,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知悉其股东发生以下情况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

(一)所持保险公司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被强制执行;

(二)质押或者解质押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

(三)变更名称;

(四)发生合并、分立;

(五)解散、破产、关闭、被接管;

(六)其他可能导致所持保险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处分的,保险公司应当于拍卖前向拍卖人告知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投资人通过拍卖竞得保险公司股权的,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

第二十四条 股东质押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应当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保险公司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股权质押和解质押的管理,在股东名册上记载质押相关信息,并及时协助股东向有关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股权质权人受让保险公司股权,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

第四章 材料申报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投资人的以下材料:

(一)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组织管理架构、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投资资金来源、对外投资、自身及关联机构投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二)投资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投资人为境外金融机构或者主要股东的,应当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投资人最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和由征信机构出具的投资人征信记录;

(四)投资人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与保险公司其他投资人之间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提交无关联关系情况的声明;

(五)投资人的出资协议书或者股份认购协议书及投资人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有主管机构的,还需提交主管机构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

(六)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提交审慎监管指标报告和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意见;

(七)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后的股权结构;

(四)验资报告和股东出资或者减资证明;

(五)退出股东的名称、基本情况及减资金额;

(六)新增股东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有关材料;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条 股东转让保险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达到保险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股权转让协议,但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

受让方为新增股东的,还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有关材料。

第三十一条 股东转让保险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足保险公司注册资本5%的,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股权转让报告和股权转让协议,但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

受让方为新增股东的,还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有关材料。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决议,以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决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的方案;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后再融资以后的股权结构;

(四)偿付能力与公司治理状况说明;

(五)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说明;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全部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适用外资保险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擅自增(减)注册资本、变更股东、调整股权结构的,由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0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0年4月1日颁布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保监发〔2000〕49号)以及2001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中资保险公司吸收外资参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1〕126号)同时废止。

来源: 中国政府网
   上一页   1   2  



相关文章:
大唐电信拟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温州炒房团逃离楼市真相 转战股权、黄金甚至大蒜
报告称4月股权投资市场总体投资规模环比回落
紫金矿业11.6亿非洲买矿(收购股权公告全文)
证监会否认暂停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
S*ST新太股权拍卖嗅出钱味 套利散户浮盈过亿
上海通用完成股权重组 上汽持股51%成控股股东
千亿温州炒房资本另觅方向 股权投资或受青睐
图片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
世界竞争力排序榜重新"洗牌" 中国香港第二内地第十八
楼市成交量继续低位运行 20城市房价一周下降24%(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