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全文)
台湾七家银行在大陆办事处将升级为分行,大陆银行有望参股台湾的银行
东方早报记者 忻尚伦 姚伟 肖莉
台湾金融监管机构代表陈冲昨日在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布会上表示,3项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可使双方金融机构相互投资彼此市场。
16日18时,台湾金融监管机构代表陈冲与大陆银行业监管机构代表刘明康、大陆证券及期货监管机构代表尚福林、大陆保险监管机构代表吴定富,签署了三份市场期待已久的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并在两个月内生效,届时两岸金融业者将可赴对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MOU签署后,台湾七家银行在大陆的办事处将可升格为分行。而大陆商业银行、证券、基金公司及保险等金融机构,均可通过QDII投资台湾股票及债券市场。
眼下,台湾共有八家银行在大陆设有办事处,除了兆丰金控的兆丰银苏州办事处刚刚于今年10月28日成立外,其他七家已符合升格分行的条件。另外,富邦金控通过香港富邦银(0636.HK)投资厦门商业银行,持股约20%,并派驻三名董事进入后者董事会。
台湾方面昨日承诺,计划在两个月内完成立法,让大陆银行参股台湾的银行。
据新华社报道,就最新签署的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国台办发言人杨毅指出,两岸银行、证券及期货、保险业监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两岸金融监管机构将据此建立监管合作机制,预示着两岸金融合作将进入实质阶段,有利于促进两岸金融业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大陆台资企业的融资环境,在两岸金融合作历程上具有重要意义。
台湾方面则称,上述不具备约束力的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将向台湾行政主管机构报备,最迟在60天后生效。依照国际惯例,MOU内容涉及信息交流、保密、金融监管、危机管理和两岸监管机构保持接触等。
但MOU并不涉及市场准入条件。中华经济研究院台湾WTO中心研究员兼经济展望中心主任王仪容对MOU有一个形象比喻,MOU签署后,双方即回到WTO的承诺,必须给予对方相同于其他WTO成员的待遇。
可查资料显示,今年4月26日,海协会、海基会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建立了两岸金融合作的框架。随后,经过两岸金融监管机构的充分协商沟通,双方对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涉及的业务性、技术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在信息交换、机构设立、危机处理、人员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以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台北加权指数周一收涨1.66%;在A股市场,海西概念股亦表现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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