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近来呈现自查发现率和成功堵截率明显提高、主动发现和暴露案件能力明显增强的良好态势。其中,4月份自查发现案件占已发案件的90%,自查金额占涉案金额的94.6%,均为历史新高。
中国银监会日前召开2009年银行业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会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要始终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大案要案的发生,切实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刘明康指出,2009年,银监会在促进银行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高度关注银行信贷快速扩张中可能出现的管理弱化和不审慎等行为。3月份以来,根据银行业案件防控的形势和特点,相继部署开展了一系列针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风险排查。
他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把握好银行发展的内在规律,高度重视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的关键在于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董事会要对激励机制问题、内控管理问题和制定经营指标科学性问题全面负起责任。
刘明康说,提高思想认识要靠制度和机制解决问题,制定配套的制度,并不断细化、完善,以适应形势发展;要建立科学的机制,能激励引导银行从业人员正确做事而不犯错误;要合理安排业务一线与案件防控线人力资源,充实防控线上的干部,并把握好用人标准;银行内部审计稽查要保证相当的频度和深度,杜绝提前通知式的检查。
刘明康强调,银行业系统要把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日常风险管理和常规风险监管工作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风险排查和监控,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检查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加强对基层网点的检查,强调一线柜台突查。
他同时强调,要重点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实施科学严格的案件问责制,努力建立比较完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案件风险预警能力,能从一个案件中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发现问题,向整个银行管理系统、操作系统和柜台人员进行预警和风险提示;对案件高发频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约束性措施,将案件风险与业务准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业绩考核、高管薪酬挂钩。(刘诗平、白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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