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一直是个争论较多的问题。在全流通的背景下,新股发行定价如何真正地走向市场化,需要在机制上做出必要的调整和完善。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将现行询价机制中的初步询价和累积投标询价的两次报价合并为一次,同时将报价与申购紧密挂钩,以询价机构实际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约束随意报价的行为,可以促使询价机构依据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原则进行报价和申购。
受访专家认为,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需求旺盛以及市场定价机制的欠缺等原因,目前的询价机制也存在定价偏高、机构非理性争夺发行份额等问题,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今年以来,证券监管层多位负责人均表示,新股发行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要通过强化各主体责任,逐步完善新股发行的价格形成和股票承销机制,推进新股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建立和完善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可以实现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资本向代表中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产业聚集。
受访的业内专家强调,尽管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在不断成熟,但解决新股首日涨幅过大、过度炒作、报价机构的报价行为不够诚信等问题,仍然是一项重要任务。A股的定价机制的进一步市场化,将令各参与主体的定价研究能力得到更为充分的锻炼和发挥。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一定的照顾,定价更加合理。而通过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向成熟市场发行制度过渡,将对证券市场带来正面影响,市场将更加合理化和公平化。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所谓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就是让新股的发行市盈率贴近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或是贴近二级市场同行业的平均市盈率。这样,通过提高新股发行价格,可以压缩新股上市首日的暴涨空间,从而“倒逼”新股申购中签率的大大提高。
也有专家建议,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定价可以采用荷兰式竞价方式。具体做法是网下与网上同步、机构与散户同步,将所有新股申购者按申购价从高到低排序,直到累计加总的申购股数达到新股发行量为止。截止到此的最后一位申购者的出价即为中签者的统一申购价,出价高于该最后一位申购价的申购者均为中签者。
不过,有专家认为机构与散户同步报价、将所有新股申购者按申购价从高到低排序的做法并不可行,更有倾向性的意见是通过制度设计,约束询价机构的诚信行为,使其接近真实的市场供需情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徐洪才提出“完善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定价方式,‘绑定’参与询价的各类机构投资者”。他解释,在这方面,除了实行询价认购资金提前全额到账和杜绝“虚假认购”外,还可考虑“两步询价并为一步询价”、“采取红鞋制度”和“完善回拨机制”等,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制度化约束。
针对有的机构在初步询价阶段报高价却不参与实际申购的问题,有券商高管建议,让询价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将询价对象的报价行为与其真实的申购行为联系起来,使询价对象的报价成为其申购的承诺,如果出现不诚信询价行为便没收其保证金。另有专家提出,对于不诚信报价的询价机构还应当制定相应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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