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央行第三次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央行昨日晚间宣布,已与马来西亚国民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或400亿林吉特。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称,此次主要是为了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这与此前两次央行与韩国和香港地区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时的表述有所不同,这次有关金融稳定的表述几乎完全被淡化了。
“这说明,央行此次货币互换协议更多地出于促进双边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中国社科院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明说。
张明认为,此次货币互换协议便可以视作是与东盟货物贸易结算试点“有着紧密联系的一项举措”。
官方资料显示,马来西亚目前已是中国内地在东盟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去年的双边贸易额为534.7亿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此次货币互换协议规模比前两次都要小,但“相对于534.7亿美元的贸易额,目前的额度并不小。”
央行与韩国和香港地区分别于2008年12月15日和2009年1月20日签署货币互换安排,额度各为1800亿元人民币和2000亿元人民币。
由于本次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已是央行50天内的第三次出手,因此昨日有观点指出,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正在加速。
但张明认为,虽然可以预期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和央行签订类似的货币互换协议,但目前的举动却也并不足以判断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速。
“不过,通过此次危机,相信决策层面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国际化货币的许多好处。”张明分析。
◎ 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简单来说,货币互换双方互换的是货币,它们之间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改变。
货币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筹资成本及防止汇率变动风险造成的损失。(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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