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热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构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业内人士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出台给予了高度评价。
国金证券总裁助理肖振良认为,该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监管理念的变化,将并购重组从证监会直接监管下的全面要约收购,转变为财务顾问把关下的部分要约收购;将完全依靠中国证监会的事前监管,转变为实施财务顾问制度下的中国证监会适当事前监管与重点强化事后监管相结合。
西南证券副总裁徐鸣镝表示,办法明确了对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从事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实行资格许可管理,并明确了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资格条件,有效维护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的秩序。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王长华认为,股改之后,市场上的收购兼并活动更加活跃。随着市场估值重心下移,市场化并购的机会逐渐显现,很多行业龙头企业都希望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并购活动和行业整合。在这种趋势下,市场化并购活动对财务顾问交易设计、交易撮合、业务挖掘和执业水平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券商,办法还赋予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评估、律师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机会,有利于行业专业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
中金公司并购部负责人徐翌成指出,证券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将因并购重组的兴起而更加显著,该办法的出台将大大促进并购重组的规范化发展。据中金公司统计,中国并购市场交易额从2005年的713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176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57%。其中,上市公司并购交易发展更快,并购交易额从375亿美元增长到111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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