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1日说,针对当前资本市场出现转折性变化的新情况,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建立,正积极探索研究投资者民事诉讼保障机制。
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政策界限、组 织体系、执法标准、善后处理等各方面作出了进一步明确,明确各地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
魏学春说,截至目前,31个省份出台了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的实施意见,为有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一套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建立。
他介绍说,在组织层面,成立了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性质认定等工作,地方的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
魏学春说,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协调小组定期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月报制度、工作简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大案要案的督办制度等;善后处理方面,在现有法律架构内,证监会联合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等单位,正积极探索研究投资者民事诉讼保障机制。
他说,目前,通过各方努力,初步遏制了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非法证券活动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因此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证监会等部门努力完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机制,对非法证券活动力求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将各种形式的非法证券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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