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在中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条件已经具备,应当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逐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但同时还应该看到,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尤其是创业板、场外市场等层次的市场风险不容忽视,因此还需稳步推进。
在谈到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时,他认为,双向的、渐进的对外开放是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内地资本市场正逐步具备境外上市企业前来挂牌的条件。
“多层次市场建设可以抓紧起步了”
“我认为,多层次市场建设可以抓紧起步了。比如说适时启动创业板,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结构和功能。”屠光绍说。
围绕如何启动创业板市场,现在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条件已经具备,但马上推出尚不成熟;一种是说步子应该快一点,或者条件放低一点。
屠光绍说,的确,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是“低门槛进入,运作上严格要求”,以这种模式为那些具有发展潜力,但成立时间较短且规模较小的企业拓展创业期的融资渠道。“但我个人认为,虽然创业板的标准应该比主板要低,但根据稳妥推进原则,中国在启动创业板之初,准入条件不宜放得过低;也就是说,不能像境外创业板那样,几乎没有基本的上市条件。”
“目前证券法对于企业上市条件包含了两个指标:一个是规模,一个是企业经营年限。即便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开展创业板试点也已经可以为相当一批企业提供服务了。”
“现在是打破这个怪圈的时候了”
在屠光绍看来,开创业板市场,实际上是三位一体。首先就要有创业企业,这个在中国不成问题。现在还缺了两位:一是缺前期机构投资者,主要是缺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另外是缺创业板市场。
“前些年,中国的投资者和创业板市场之间形成了‘鸡’和‘蛋’的怪圈,阻碍了创业板市场发展。现在是打破这个怪圈的时候了。”
屠光绍认为,在建立创业板所需的三大要素中,中国当前面临的最主要的矛盾是各类机构投资者群体都尚未形成。从中国现有的投资者结构来看,不仅机构投资者结构偏低,更缺乏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这样一些可以对创业板起到培育作用的前期机构投资者。
“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不仅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也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如果创业板起步时能够创造一个培育前期机构投资者的环境,我相信,通过创业板市场起点稍高的发展,将可以吸引其他各类机构投资者逐步进入这个市场,以带动创业企业的发展,并形成创业板市场上的企业结构和投资者结构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推动创业板市场基础和条件的完善。”
主板应盘活存量注重增量
主板市场的确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阵地。主板市场在下一步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过程中会成为核心阵地,并担负着培育蓝筹板块的重任。屠光绍说,“大力发展交易所主板市场,我个人认为,要坚持盘活存量和注重增量这两个方向。”
谈到盘活存量,屠光绍认为,当前借道优质大型国企来培育蓝筹的路径,不失为捷径,但是更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股权分置改革为我们创造的制度优势,大力推动以打造蓝筹为目标的资产重组和企业并购。“我们当前盘活存量、打造蓝筹,也是为下一步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做准备。当中国主板上市企业可以到海外交易所挂牌时,我希望有很好的竞争力。”
就增量而言,屠光绍认为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继续吸引和支持内地优质企业内地发行上市;一是条件成熟时,吸引境外优质上市公司到内地市场发行上市。
另外,作为多层次市场的基础层次,场外市场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提供平台。“我们认为,中国场外市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统一的原则。要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建立统一的场外市场规则体系和监管标准,要建立统一的证券登记托管制度。二是低成本原则。三是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原则。”屠光绍表示。
“目前内地资本市场正逐步具备境外上市企业前来挂牌的条件”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较慢一直备受争议,屠光绍认为,市场的对外开放应当是双向的,在具体方式上又是渐进的,这是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具体到境外上市公司来内地交易所挂牌上市,我们的总体原则是两句话:循序渐进地推进;积极主动地做好各方准备,包括跨境监管、司法互助、信息披露制度与会计准则对接,公司治理和投资人利益保护等。”
屠光绍说,实际上,目前内地资本市场正逐步具备境外上市企业前来挂牌的条件。除了中国资本市场本身的市场建设已经在市场功能、结构以及规范化、透明化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外,现在我们也积累了企业两地上市的经验。我认为,通过完善A+H模式,可以为境外上市公司到内地主板上市铺平道路。
屠光绍是在接受《当代金融家》等采访时做上述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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