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代理的第二批蓝田股份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今天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陈荣律师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此次代理的诉讼原告共有40名,起诉标的额近260万元。
2006年7月,陈荣律师代理的第一批83名原告诉蓝田股份等11个被告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蓝田股份向79名原告赔偿经济损失总金额540余万元,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和保田、瞿兆玉等8个被告对原告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月初,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蓝田股份等三被告赔偿河北投资者张平海等三名原告经济损失约15.7万元人民币。(王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