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自2006年11月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集中筛查并核定关注企业5000多家。
近年来,外汇资金持续大规模流入,加大了国际收支不平衡与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为严厉打击异常资金流入,防范潜在金融风险,2006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实行“区别对待”,对合法经营的企业给予充分便利,对“关注企业”则严格审核其办理收汇和结汇等业务。这一规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介绍,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集中筛查并核定了第一批关注企业共5303家。截至2007年4月,全国又陆续核定了472家关注企业。2007年7月,外汇局通过建立“结汇关注企业名单发布管理系统”,解决了各外汇分局之间“关注企业”名单交互手续繁琐、银行查询不便利等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政策增强了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建立健全了防止无贸易背景短期资本以出口收汇名义混入境内结汇套利的监管机制,遏制了通过贸易渠道实现外汇资金违规跨境流动的行为。
据了解,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间,全国预收货款同比增幅较2006年前10个月下降了44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4月末,全国“关注企业”多收汇总额较截至2006年9月末下降了40%。同时,政策的实施强化了企业的合规操作和诚信经营意识,引导贸易外汇资金合规流动。(张旭东、李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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