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9日宣布,该行自6月27日至7月6日在香港发行的50亿元人民币债总申购金额逾140亿元人民币,接近发行额的3倍。
国开行6月26日在香港宣布,本次债券发行量最高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其中零售债券的最低发行量为10亿元人民币。发行人决定,本期零售债券和机构债券的最终发行额均为25亿元人民币。
本次香港人民币债券的零售和机构债券均已于7月6日截止认购。其中,零售部分在6月27日至7月6日认购期内,获认购申请超过6万份,所涉申购金额逾70亿元人民币。在最终分配中,发行人保证了零售投资者至少每人一手。机构部分的申购金额也超过70亿元人民币。
作为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的第一笔人民币债券,国开行香港人民币债券发售对象包括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期限2年,票面年利率3%,个人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
国开行行长陈元表示,香港人民币债券的成功发行,表明了香港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信心,同时也是香港市场对国开行信用和业绩的充分认可。他说,这次发债筹集到的人民币资金,将用于贷款支持基础设施领域的国家重点项目建设。
这次债券的发行日为2007年7月12日,利息付款日为2008年1月12日起的每年1月12日及7月12日,到期日定于2009年7月13日。倘未付本金或利息的日期如果不是香港或北京的营业日,则于下一个营业日支付。
本次发债的联席牵头行及入账行是中国银行(香港)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零售债券通过中国银行(香港)、交通银行、东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等14家银行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发售。(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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