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王守祯日前透露,中国首家煤炭专业保险公司将在山西组建,目前这一公司的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王守祯说,公司将在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与增进矿山社会和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首先惠及山西100万煤矿职工、众多煤矿企业和各级地方政府。
2007年5月17日,中国保监会已经正式批准在山西组建全国首家煤炭专业保险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为“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险公司”)。
中煤财险公司总部设在太原,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采取股份制运作,由山西省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联合发起设立。
其中,山西省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认购股权金额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本金的20%,将成为公司控股单位。
王守祯说,根据向中国保监会申报的有关资料和公司的宗旨及市场定位,中煤财险公司的成立,主要是发挥其在煤炭行业的事故预防、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山西省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吴建民说,中煤财险公司开业运行后,将通过安全生产责任险、人身意外险、职工健康保险等几个主打险种,弥补目前工伤社会保险的不足。
据介绍,受社会保险自身特性和定位的局限,单一的社会保险已不能满足煤矿职工和煤矿企业高水平、多样化的保障需求。少数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的煤矿雇主责任险业务,在保险覆盖面和经济效益方面普遍不够理想。
吴建民说:“公司运行几年后,还可经保监会批准开展寿险业务,对企业实行年金制的商业保险运作,弥补目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普遍较低的问题。”
吴建民认为,更主要的是,将商业保险引入煤炭行业的经济赔偿、事故预防和安全监管中,可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减少政府在矿难善后处理工作中的负担,确保煤炭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06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2945起,造成4746人死亡,虽然比上年分别下降10.9%和20.1%,但在工矿商贸企业中仍高居榜首。
王守祯说:“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对矿工的生命财产和家庭幸福造成巨大伤害,同时也对井下设备和采掘巷道造成了巨大损害,给煤矿企业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在事故的抢险和处理过程中,一些乡镇矿主逃逸,地方政府往往要为之支付大笔的搜救费用和伤亡赔偿费用。”
山西省保监局专家景晋生认为,煤炭业与保险业的结合,吸收两个行业的优势,不仅能够加强煤炭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可以给股东们带来可观利润,弥补保险盲区,促进整个保险业的发展。
王守祯说:“可以说,组建煤炭专业保险公司是煤炭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吴建民说,按照国家《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中煤财险公司运营并具有一定的规模后,将向其他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迈进,同时跨区域向省外产煤大省拓展。(记者 陈忠华 晏国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