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开始实施第一期激励方案。(资料图片)
建设银行昨日(6日)开始实施第一期激励方案,符合资格的约27万员工可认购并获分配合计8亿股。目前,受托人已通过股东转让购入了该行的股份。
根据建行昨日的公告,激励方案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愿出资、建行提取并分配的专项绩效资金及激励基金。据悉,员工的自愿出资为本人上年度税前工资额的5%-10%;专项绩效资金为员工本人出资额的19.9/80.1;激励基金由建行以当年净利润增加额为计算基数按一定比例计算提取。其中,每年计算提取的激励基金数额不得超过当年净利润的5%。
同时,激励基金的提取还需满足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评估指标的要求。
股票来源方面,独立受托人将根据激励对象的授权,以员工自愿出资、专项绩效资金和激励基金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东转让、定向增发等方式购入建行股份,并代表激励对象统一持有股份。
公告透露,激励方案下累计购买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建行股本总数的3%,其中首次购买数量不超过建行股本总数的0.5%。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该方案累计获得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建行股本总数的0.01%。
据了解,股份分配包括认购股份分配和奖励股份分配。其中,奖励股份分配是指激励对象以分配的激励基金委托受托人购入奖励股份。奖励股份分为基本奖励股份和特殊奖励股份两部分,两者各占50%。
据悉,基本奖励股份以员工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为基础按照一定的公式进行计算;特殊奖励股份的具体奖励人员名单及数量则要报批。各机构获得特殊奖励股份的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其人员总量的30%。
公告表示,这个庞大的激励对象群体包括在建行工作时间满三年、自愿参加激励方案的员工,以及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的其它人员。公告还透露,激励对象当年分配的股份,自当年度方案实施之日起,限制期为3年。担任建行一级分行负责人或总行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售其股份。(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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