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日召开的“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根据“国十条”,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刻地给中国保险业作出了明确定位,并就保险业下一步将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的重大使命发出了动员。
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已经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定意义上,保险业的现代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保险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和谐的标志。在中国人均GDP从1000美元迈向3000美元的关键时期,必须大力发展保险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保险业发展既耽误不得,又失误不得。加强监管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促进发展。发展是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基础,是解决保险业一切问题的硬道理。无论是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来看,还是从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形势来看,都要求保险业抓住难得的机遇,又快又好地发展。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加强监管、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
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和保险市场都还不成熟。在这一阶段,既要高度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市场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市场主体不断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又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作用,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决定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可以大有作为。保险业必须坚持“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为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服务,也要为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行业和低收入群众服务,不仅要“锦上添花”,也要“雪中送炭”。(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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