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增强党领导下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与秩序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向春玲
“四议两公开”是党领导下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基层自治之路。“四议两公开”的实质是“党支部领导村民自治”,既保证党的领导,又推进基层公众参与,保障村民民主自治权利。“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政务、村务“两公开”的程序,保证了基层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四议两公开”是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形式,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公众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基层自治之路。
“四议两公开”是党领导下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充满活力之路。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的统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突破了以往封闭的单向维度的利益诉求机制,构建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维度的互动方式,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交给群众商议、决策和监督。由“替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群众的事情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使基层群众真正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体验到了公平,拥有了尊严,党员和村民的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普遍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调动了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动力与活力。
“四议两公开”是基层公众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基层民主之路。基层治理不仅要畅通公众参与之路,增强公众参与的活力;还要规范公众参与之路,增强公众的有序参与、制度化和规范化参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构建了一整套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制度衔接、系统配套,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既拓展了基层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也规范了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行为。公众依法参与、制度化参与基层公共事务,使基层治理实现活力与秩序的统一。
“四议两公开”在今后的发展中,可以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员和群众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进一步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式;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治理与“四议两公开”深度融合,从而实现党领导下的公众参与基层治理再上新台阶。
本文系作者2023年12月16日在第三届中国基层领导力论坛上的发言摘编。
本文作者
向春玲,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