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高增长背后

2012年06月11日16: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张茉楠 固定投资 中国 经济 刺激政策 消费 投资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副研究员 张茉楠

5月统计数据出炉,数据显示,前5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7%,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六成,这背后到底反映了怎样的宏观经济变化? 在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全球债务危机前景进一步恶化的情况下,政府经济刺激政策开始“加码”,启动投资再次被寄予稳定经济增长的厚望。中国需要投资,但更需要明智的投资,中国能不能借此扩大投资规模之时,完成增长动力的切换,能不能实现向“市场理性”和“政府理性”的回归意义相当深远。

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高投资率有其合理性,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投资结构与投资效率较差。以ICOR(增量资本产出率=投资增加量/生产总值增加量之比)来衡量我国的投资效率还是比较低的。一般而言,当ICOR提高时,增加单位总产出所需要资本增量增大,也就意味着投资的效率下降。笔者计算了中国1978年—2008年30年的实际ICOR。结果显示,中国增量资本产出率在改革开放之后边际资本产出比率均值为2.56,并在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达到高峰之后,在近5年又呈逐年上升趋势,这表明资本利用率加大,而投资效率成下降态势。

其次,垄断企业投资效率其实并不高。垄断企业的高利润主要源自垄断收益,而非市场竞争性收益,而且大多为周期性行业,一旦经济回冷,垄断企业将陷入收益锐减和高负债的风险之中。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1.6%,其中国企实现利润同比下降9.9%,而民营企业实现利润则同比增长20.9%,这说明垄断未必带来高效率。

因此,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和非常时期,扩大投资可以认为是拉动经济增长最直接、见效最快的手段。但如果不通过需求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等结构性调整来释放出民间自主性投资,就难以解决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国进民退等问题,难以实现增长动力由“政策刺激的内需增长”向“自主性内需增长”的切换,难以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难以保持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较快增长。

根本而言,对待民资态度的实质是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和角色如何界定的问题,而这也对中国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似乎让各国出现了方向性的误判:大危机让“凯恩斯主义”再次回归。“凯恩斯”所推崇的“国家干预经济要求扩大政府支出,实行赤字经济,政府支出成为市场需求的组成部分,有利于熨平经济波动带来的增长下降。”又一次成为反危机的武器。

但事实证明政府干预并不能消除经济的周期波动,以至消灭经济周期。从罗斯福“新政”到各国政府相继出台经济干预的政策效果来看,虽然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即在一定程度上“熨平”了经济波动的震幅,刺激了经济的加速复苏,但从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经济“滞涨”,以及随后发生的几次经济危机的事实,不难看出政府干预不仅没有消除经济周期,而且每一次新的经济危机都会使政府负债更上一层,使其危机调控能力更降一层,凯恩斯主义并不是万能的。

由于大规模刺激经济,发达国家政府财政开始亏空,债务不断飙升。截止2011年全球债务已经超40万亿美元,许多西方国家在债务泥潭中越陷越深。与欧美国家相对较高的公共债务负担率相比,中国公共债务比率尽管还处于较低水平,但在此次反危机的政府干预之下,中国的公共债务负担率也上升很快,截至2011年末,如果将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铁道部、政策性银行、国有企业算在内,再加上外部债务,中国整体公共债务占GDP比重在70%~80%,绝对规模在33万亿~38万亿元之间,地方债务和通货膨胀的“政策后遗症”风险至今还在发酵。

因此,如何尽快恢复经济内生性,培育政府投资的接棒者,以减少未来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振荡可能是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在年初国务院做出5月底前出台“民资36条”细则的要求后,进入5月,卫生部、铁道部、国资委等多部委、特设机构连续出台民资进入各领域的细则。六部委纷纷发文,表态要打破行业壁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传统垄断性行业,种种迹象表明,“非公经济36条”似乎要焕发活力,这也被坊间称为“民资版”的经济刺激计划。

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产权配属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早就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然而,资源垄断已经成为相当固化的权力体系,民资能否真正获得公平准入和公平竞争的环境还是未知数。例如在“新36条”中明确规定民间资本可进入法律未明令禁止的垄断行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准入门槛往往抬得非常高,国有企业注册资金只需1000万元,而民营企业注册资金就要高达5000万元。即使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发达的广东省,国有经济可以进入80多个行业,外资可以进入60多个行业,而民间资本却仅能进入40多个行业。

归根结底,要真正把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落到实处,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一套鼓励、促进和保护民间投资的全面的制度安排。尽快制定“民间投资促进法”,把政府各部门的规章上升为国家法律,为打破民间投资准入限制、实现民间资本的投资自由化,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好的制度依靠的不是政府的经济反哺,而是打破垄断,制度保障的经济自由、产权自由和流动自由等,让更多的要素流动起来,相信“稳增长新政”松绑的不仅仅是民间资本,也是政府自己。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