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新常态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

发布时间: 2014-12-03 16:25:33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周生贤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环境保护部 国合会 新常态 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

原标题:主动适应新常态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

——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年会上的讲话

12月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国合会中方执行副主席周生贤发表题为《主动适应新常态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的特别演讲。本报记者邓佳摄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各位委员、各位专家,

先生们、女生们、朋友们:

非常高兴和大家再次相聚。今年的国合会以“绿色发展的管理制度创新”为主题进行研讨,契合当前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和中国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很有意义。这里,我就适应新常态,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谈些看法,同大家交流探讨。

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明确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环境法治必将日趋完善,为推进环境与发展事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和更加有力的武器。

从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和目标任务,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再到四中全会,我们党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的建设任务、改革任务、法律任务,显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认识上更加清醒,态度上更加坚决,内容上更加丰富,要求上更加明确。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方向。

各位委员、各位专家!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这是在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后作出的总体判断。在上月初结束的APEC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经济新常态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指出其主要特点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在经济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也进入新常态。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生态文明理念统筹谋划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正在成为新常态。

二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我国走不通也走不起,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路,正在成为新常态。

三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正在成为新常态。

四是生态红线的观念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来,从制度上保障生态红线,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正在成为新常态。

五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逐步改善环境质量,正在成为新常态。

六是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正在成为新常态。

我们要用新常态来对照观察、分析判断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提出新常态下环境保护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着力构建、主动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推动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中国的环境与发展事业推上新台阶。

各位委员、各位专家!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形象勾勒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宏观性、系统性、轮廓性的整体架构,是环保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实践的认识升华,是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工作思路的创新举措。

一是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进一步丰富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我们既要借鉴发达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教训,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改革创新,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来进行综合治理,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尽量缩短污染治理进程,早日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造福全体人民。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根本要求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利用好环境保护对转方式、调结构的倒逼机制,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融合。

二是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形成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武器。今年4月24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并在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府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公众参与等方面实现了诸多突破,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我们将加快制定出台限产限排、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移送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等配套文件,做好公益诉讼、行政问责、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好。同时,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核安全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

三是以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组织制度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生态环保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境执法体制、环境监测预警体制。我们将通过体制创新,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所有污染物,以及点源、面源、固定源、移动源等所有污染源,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所有污染介质,实行统一监管。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纠正其执行不到位,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不当干预行为。

四是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构建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我们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铁规铁腕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以实际行动逐步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强化水污染防治,在确保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水质不退化的同时,集中力量把劣Ⅴ类水体治好,尤其是消灭一批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高的城镇黑臭水体。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加强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管,维护人居环境健康。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四梁八柱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支撑。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加注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环境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和市场化手段治理生态环境,把各方面制度与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的效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当前,我们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着重把握以下重要问题。一是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从单纯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政策措施,形成以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总量减排、污染治理,进而倒逼转方式调结构的联合驱动机制。二是深化改革助推职能转变。继续推进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拓宽政府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三是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全绿色信贷政策。四是强化生态环保能力建设。以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高效的环境信息化支撑体系为重点,提高环保部门履职能力。五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升环保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本领,提高环保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各位委员、各位专家!

近年来,我国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为主战场,坚决向污染宣战,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今年前三季度,在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2%。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省(区、市)地级及以上城市中,PM2.5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4.6%。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6%,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在各地方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上个月APEC会议期间,北京各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近5年同期最低水平,空气质量保持总体良好,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希望并相信通过努力让“APEC蓝”能够保持下去,希望北京乃至全中国能够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让孩子们都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这也是中国梦很重要的内容。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实践说明,雾霾不是解决不了、蓝天不是实现不了,关键看有没有决心。我们将深入总结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咬定青山不放松,通过坚持不懈的奋力打拼,将“APEC蓝”最终固化为“中国蓝”。

抓紧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配套措施、突出重点整治、严格考核问责,像抓大气污染防治一样狠抓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十三五”环保规划前期研究,深入研究“十三五”环保规划重点问题,尽快提出规划编制基本思路,积极谋划环保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

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进展顺利。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环保工作的硬抓手和重要平台。“十二五”前三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累计分别下降7.8%、7.1%、9.9%、2.0%;今年前三个季度,同比又分别下降2.5%、2.5%、2%、6%,其中,氮氧化物减排创造了“十二五”以来最好成绩。我们将坚定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持之以恒地抓好“六厂(场)一车”(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机动车)重点减排工程,重点督办进度滞后的地区和项目,完善煤炭减量替代、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等政策措施,全面实施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严格落实环保电价,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和“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三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日益显现。过去三年,环境保护部对不符合要求的103个项目环评文件不予受理、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5320多亿元。发布各类国家环境标准289项,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对重点地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等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我们将采取综合措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强化环保硬约束,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引导环保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培育和发展环保市场。

四是民生改善工作有序推进。2010~2013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116亿元支持重金属防治项目实施。全国15个省堆存半个世纪的670余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全部处置完毕。约谈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存在突出问题的城市政府,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问题。强化环境监督执法,三年间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278万余家(次),查处违法问题2.56万多件。我们将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典治污,铁腕铁规治污,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全国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问题,做到监管全覆盖,执法无死角。严格控制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深入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达2697个。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全国已有16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多个市(县)开展生态市(县)建设。2008年以来,中央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50亿元,支持5.9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1.1亿多人口直接受益。我们将不断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以国家重要调水工程涉及地区以及其他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村庄为治理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扎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印发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和内蒙古等4个试点省区划定建议方案。研究制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二版)》,编制完成5个技术规范文件。出台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要求2015年6月底前调整到不低于规定标准。提出环保基金构建方案基本框架,在广东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我们将继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遵循既定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推进年初确定的10项改革重点任务,加快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抓紧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文明改革方面迈出更大的实质性步伐。

各位委员、各位专家!

适应新常态,积极构建和主动实践四梁八柱、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希望大家围绕管理制度创新、绿色转型发展等环境领域重大问题,深入讨论,建言献策,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祝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4年年会圆满成功!祝各位嘉宾在北京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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