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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银川10月13日电(记者刘峰)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宁夏近日出台《地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地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和工作问责,并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办法》突出了对地级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由自治区纪检、巡视、组织、督查、财政、环保、统计、审计等部门提供地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数据及评价意见,综合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实绩分析,不再只以经济增长评定工作实绩。
据介绍,《办法》适用于地市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成员和检法两院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