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咋加强?

发布时间: 2014-09-18 13:11:02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周长军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水环境污染 饮用水水源 农村饮水安全 地面水厂 农村饮用水 农村环境

随着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村水环境污染正在加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亟待加强。笔者认为,要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应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首先,加快区域供水进程。目前,除在少数经济发达市县实行了农村与城市同步供水,大多数镇、村还是采取从河道、山水、浅层地下水取水,经所在地地面水厂处理后供水。由于地面水厂净化设备简陋、处理工艺简单,供水难以达到饮用标准。因此,各级政府应尽快完善区域公共供水服务体系,多方筹集资金投入输水管网建设,加快区域供水进程,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

第二,合理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前,大部分镇村仍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所在地地面水厂建设也未进行科学论证或环评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划定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流域特征,结合村镇分布状况,把农村饮用水水源纳入城市供水规划。环保、卫生等部门应积极开展对农村重要水功能区和重点流域的水环境监测、评价,定期公布区域农村水质状况,不断增强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第三,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环保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广大农村地区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擅自设立排污口、废水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应加强餐饮、小作坊等的经营管理,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水利部门应强化镇村地面水厂的操作管理,规范原水净化程序,不断提高供水合格率。

二是规范农村畜禽养殖经营行为。镇、村应当按照当地要求,合理划定禁养区和非禁养区,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从事畜禽养殖活动。

三是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通过生态村镇创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居民生活废水实行集中处理;建设垃圾收集池和处理站,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

第四,逐步规范村民环保行为。环境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树立水源保护意识;帮助调整水源地内耕地的作物种植种类,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推广农村沼气使用技术,提高畜禽养殖废渣、秸秆的综合利用率;指导农户实行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在村规民约中适当增加规范环境保护行为的相关条款。

(作者:周长军;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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